城步文明旅游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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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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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践行文明旅游是每个游客应尽的义务。我们在尽情享受大自然美景的时候,请千万不要忘记文明旅游、安全出行。因为,我们的美好言行,也是这美丽风景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城步县文旅广体局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文明出行、恪守公德。在旅游活动中,要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遵法规、守秩序、讲卫生、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树立文明风尚,注意文明养成,尊重旅游地风俗习惯,知礼守礼、文明游览;要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二、要履职尽责、率先垂范。从事出境旅游的旅行社和所有领队、导游,要率先践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以自身文明言行示范带动游客;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做好行前说明培训、行中提醒引导、返程总结提高,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做中华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 三、要诚信经营、回报社会。旅游企业要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以优质诚信的服务,回报广大游客,惠及旅游行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不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游客,做到“行前说明,行中引导,重要环节及时提示”。 文明出游,做最美游客;诚信经营,做行业榜样。让我们携起手来,提升文明素质,让文明有礼的行动成为旅游途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旅游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文明旅游宣传信息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城步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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