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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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委乡振组发〔2023〕4号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场)、相关项目单位: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进度,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乡镇、村申报,通过项目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将2023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项目计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一、为加快项目开工率和项目建设进度,激发项目实施单位主动性和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将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分开下达。 二、本次下达的项目计划共169个,拟投入资金15215.523万元,项目计划下达后,结算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拟安排资金额度。 三、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服务,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与业务主管部门对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城委乡振组发〔2022〕5号)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项目计划下达后二个月内没有开工建设的项目,将取消项目计划,不予安排项目资金。 四、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将项目建设资料、结算资料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结算资金额度下达资金计划,确保资金安排精准。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8日
附件:2023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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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扶贫 | ||
| 一级事项 | 乡村振兴项目 | 二级事项 | 项目实施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
| 公开主体 | 乡村振兴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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