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税务: 党员来助力 申报不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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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申报期即将截止,请未申报和已申报未缴款的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逾期,各税费种未申报和未缴款情况如下…”近日,湖南硕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周女士在“城步建安行业税务工作群”中看到了以上内容。 根据今年施行的《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同时,逾期申报还将产生滞纳金并影响企业纳税信用评定。为保证征期申报工作平稳顺畅,减少不必要的等候时间,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支部委员会加强分析研判,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向纳税人推送申报提醒,对前期工作中遇到的逾期次数较多或者经常在申报期最后一天申报的纳税人进行一对一提醒和辅导,引导纳税人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在法定时间内履行申报义务。 截至目前,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支部委员会共通过微信群发送申报提醒18次,涉及纳税人600余户次,党员一对一提醒和辅导纳税人60余户次,该股负责的管户逾期申报户数由今年1月份的33户112条减少到6月份的9户9条,申报提醒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后期,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支部委员会将继续加强申报提醒服务,进一步减少逾期申报户数,帮助企业按时完成申报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全力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税收管理 | ||
一级事项 | 纳税服务 | 二级事项 | 办税指南 |
公开时限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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