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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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茅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企业

现将《2024年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茅坪镇人民政府

                                    20242月1

 

 

 

茅坪镇2024年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县安委会及县消安会文件精神,为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亡13人、江西新余“1.24”亡39人等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从即口起至3月31日,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彻底消除消防隐患,坚决遏制消防火灾及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恒标任组长,副镇长肖君任副组长,其余党政班子员,办公地点设在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肖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含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整治重点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营业、使用期间进行动火动焊作业;其他场所严禁在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无现场监护人员和未配备消防器材的情况下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二)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严禁在未采取严密火灾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建设、改造、拆除施工。

(三)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四)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未开设逃生窗口的防盗网等障碍物。

(五)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严禁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整治要求

2月8日前,整治范围内的三类重点场所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由场所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对三类重点场所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开展检查。

凡是单位场所自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积极进行整改的,依法减免行政处罚。

凡是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依法从重处罚场所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并依法将违规动火动焊人员移送公安机关。

凡是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依法临时查封。

凡是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或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整改的,强制清除或者拆除。

凡是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茅坪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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