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生态环境监测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1月16日,从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监测站获悉,该局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从源头控制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营造全民良好的营商环境。此次,该局对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连续2周的水质监测,共监测饮用水水源地19处,覆盖6个乡镇,涉及巫水一、二级支流和资水三级支流,包含县域4大水库,共监测因子513项,全县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安全。 为加强对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该局对生态监测进行全面布局。一是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监督管理,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准确提供环境管理决策依据;二是完善环境监测预警系统,明确环境监测岗位职责,加强质量监督和考核,根据危害等级做好预警等级分类,及时判断监测范围的环境危害,确保数据监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三是提升环境监测队伍素质,加强对环境监测专业人才的培养,有计划的参加省、市组织的“全员全装、深训精训”的专业技术培训和省环保院校的在校培训,建立了一支专业化、高水平、反应迅速的环境监测队伍;四是加大县域环境质量的监测范围,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固体废物的环境监测要素和手工监测、自动监测、现场监测、实验分析、送样上级部门或三方有资质监测公司的监测方式及农村环境质量、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各企业排污单位的监测环境。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一级事项 | 行政检查 | 二级事项 | 对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
公开主体 | 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