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筑防线,维护群众用药安全 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开展2024年全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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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杨坛 刘巧玲 漆小祯)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的管理和临床应用,排除当前可能存在的隐患漏洞,督促各医疗机构学习并贯彻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麻精药品合理应用于临床,严防流入非法渠道。3月13日至18日,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分管副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联合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麻精药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以全县各级各类使用麻精药品的医疗机构为重点,兼顾涉医麻精药品生产和经营领域。 ![]() 本次督查严格对照标准采取现场查看、翻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督察组重点检查了9家医疗机构,对麻精药品的管理、使用、保质期和销售登记情况等进行详细询问和了解。检查过程中,当场清点麻精药品库存数量,未发现麻精药品流失情况;并对麻精药品保存时效进行查看,对过期麻精药品均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流程进行销毁。 ![]()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一级事项 | 行政检查 | 二级事项 |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包括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职业病防治、 放射诊疗、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等的检查)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 ||
公开主体 | 城步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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