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市政公用管理 二级事项 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
公开时限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公开主体 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站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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