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2024年行政处罚第01号公示

详细信息

附件下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 点击下载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绿化管理 二级事项 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
公开时限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公开主体 五团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