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大队积极维护国庆期间市容秩序,旅游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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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为营造优美、整洁的国庆假期城市环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紧扣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部署,全力保障辖区市容综合环境,为市民、游客提供便捷,用良好的市容秩序营造优美假期氛围,助推我县文旅发展。

  进一步规范城市街道秩序

  不断加大对县城儒林大道、南山大道主要干道两侧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整治力度,对新儒林农贸综合大市场周边秩序开展市场常态化管理为目标的综合大整治,积极将摊贩集中疏导至城中农副产品临时交易点进行交易。对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特别是对南山风景名胜区、“巫江夜游”等人流量大的的点位,定人员、定路段、定责任,早、晚班加班加点实行全天候管理、巡查,节假日、双休日休息不放松,使市容市貌达到监管无缝隙、节假日无空档,全城区覆盖。

  加大户外广告安全排查

  假日期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查处户外广告的力度,对城区商家的店面招牌、门头牌匾破损、缺字、断亮现象,及时督促产权单位和业主进行修复整改;清理各类沿街违规摆放的落地灯箱以及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对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破损广告一律拆除。共拆除破损户外广告105幅,清理牛皮癣172处。

  规范夜市摊点整治

  对儒林大道、南山大道沿线夜宵摊、烧烤摊、冷饮店等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儒林大道、南山大道沿线所有夜宵摊、冷饮店不得出店经营,杜绝烧烤摊占道经营。规范夜宵摊点29处。

  开展社会噪声治理

  开展对城区内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广告宣传,以及露天大排档、烧烤摊等餐饮场所夜间经营噪声扰民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处。对县城儒林广场、南湖公园等易产生噪声扰民问题的区域进行巡查,对跳广场舞、网络直播、夜唱等声音太大的市民进行劝导制止,耐心说服教育,要求他们调低声音,减少噪声扰民,对存在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利用高噪声招揽顾客、叫卖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多次口头告知依然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暂扣其音箱设备等物品。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二级事项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公开时限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公开主体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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