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县城管局集中开展县城综合秩序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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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改善县城区人居环境,助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连日来,城步县城管局不舍昼夜,全面开展县城综合秩序整治,县城秩序明显改善。 改善市容秩序。严厉打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引导临时摊贩进入指定区域内经营,取缔占道经营475处,拆除所有临街门面的遮阳棚、挡雨罩23处;拆除城区道路两侧脏污、破损、陈旧、过期的户外广告横幅175条,灯箱广告26个;规范夜宵摊点32处;规范非机动车、摩托车停放秩序,查处摩托车乱停乱放行为321起。 全面清扫保洁。清洗城区主次街道,增加洒水车作业频率30余次,清理人行道上的泡沫箱300余个;清洗果皮分类箱,维修更换果皮分类箱30余个;清洗维修公厕,更换公厕隔板8块、照明设施和水闸开关13处;清理整顿白云大道、儒林大道、南山大道的渣土、堆放物18处,安装施工场地围挡100余块。 维护市政设施。全覆盖巡查检修全城路灯一次,修复不亮路灯23盏;维修儒林大道沥青路面18处,修补面积63平方米;维修城南路、儒林大道人行道板砖10处,修补面积70平方米。 绿化提质改造。对南湖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及其他绿地进行规范管理,中心路栽植桂花树71株,冲洗荣昌桥风雨桥及其周边,做到绿地养护良好,环境整洁有序。 改善市场环境。拆除新儒林农贸大市场违规构(建)筑物20余个;清理乱堆杂物30余处;全面清洗市场内部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经营秩序。 该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致力为市民群众营造一个市容景观更加整洁美观、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舒适、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的生活环境。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二级事项 |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 |
公开时限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公开主体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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