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县召开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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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召开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推进会
(通讯员 李艳萍)为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切实取得实效,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8月19日下午,城步县在应急管理四楼召开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推进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祖德、县政府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场、城步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公司、新和兴天然气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县城镇燃气整治工作专班对近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规定了工作完成时限,为我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查、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决果断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稳控燃气安全形势。要明确任务,抓实六项重点任务,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围绕15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推进问题整改。要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同心协力扛起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最后一公里”,特别是要落到各个供气公司、各类餐饮场所。要督导检查,凡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送纪委监委,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市政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城镇燃气管理 | 二级事项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 公开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市政工程主体主管部门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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