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员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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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主要是各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各村易返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上述重点对象,如果其住房因自然灾害变成危房的,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灾损情况证明)。已纳入当年度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的重点对象,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属于上述重点对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
| 一级事项 | 条件与标准 | 二级事项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
| 公开主体 | 蒋坊乡危改办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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