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 监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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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建村〔2021〕11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抓好我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清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5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

监测机制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农村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因自然因素或外在因素影响动态新增的危房都能及时发现,对符合条件的通过采取危房改造、租赁闲置住房、修缮等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保障满意度、幸福感明显提高。

(一)进一步巩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效

主要对已脱贫人口及监测住房安全进行常态化监测,尤其是住房评定(鉴定)安全或经局部加固改造后评定(鉴定)安全的,现因房屋构件老化损坏形成新增危房,以及采取公房安置保障安全因居住意愿发生变化住房安全无保障的问题深入排查,进一步巩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二)进一步拓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主要对农村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住房安全性开展评定(鉴定),并采取农村危房改造、村内闲置公房安置、公租房长期安置等有力举措保障重点人群住房安全,进一步拓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同时,对灾害易发地区的动态监管,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增强因自然灾害造成农村房屋受损的排查及处置能力。

(三)进一步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等方式,在提高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质量基础上,强化新建房屋质量安全监管与指导,培训一批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农村工匠队伍,对农村新建房屋质量安全有力把控,切实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巩固住房保障成效机制,确保守住农村住房安全兜底线。

针对已脱贫户和监测户,各乡镇要集中各村委力量对辖区内已脱贫户和监测户住房安全保障实施动态监测,并建立动态监测台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力量对动态监管台账中住房保障发生变化的脱贫户住房安全进行核查,监测户要全面开展房屋安全评定(或鉴定)工作。经评定(鉴定)为C、D级危房,且家庭条件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要求的,可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落实“建新必拆旧”及“一户一宅”原则,新建房屋后必须拆除危房。

(二)健全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机制,确保农村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1.针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边缘易返贫致贫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名单开展房屋安全评定(鉴定)工作,建立台账,经评定(鉴定)为危房且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要求的,可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实施改造。   

2.针对农村房屋因暴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造成房屋受损情况,健全农村房屋因灾受损监管机制。一是要协调本辖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及各镇力量,及时建立汛期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机制,第一时间掌握雨情、汛情、险情,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地区进行研判;二是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实施动态监测;三是对于排查发现房屋因灾受损情况,要在通过投亲靠友、公房安置等方式保障房屋受损农户住房安全的基础上,及时制定本辖区保障机制,采取危房改造、租赁闲置住房、修缮等有效措施保障受灾群众住房安全。

(三)健全乡村振兴衔接机制,全面推进巩固住房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1.各乡镇要向群众公布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定点接访地点、接访电话、让反映机制实体化,真正畅通群众反映渠道。

2.对本辖区的所有农村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相关排查台账和问题台账,做到排查工作有迹可循,问题台账一一对应,根据全面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并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消除农房安全隐患。

3.加强农房管控工作。做好农户宣传,引导农户使用当地合格建材,降低建房成本。同时,对农村群众加大农村规范建房标准、一户一宅政策及农村建房图集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户按流程做好建房审批手续办理,为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美丽乡村打下坚实基础。

4.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力度,结合当地建筑特点,培养一支技术过硬、掌握当地特色建筑风貌、建筑质量安全等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队伍,为下步工作中正确引导农户规范建房提供技术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持续抓好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管落到实处,各乡镇在组织机构上持续沿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有序开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管工作。

(二)强化考核检查。为确保农村住房保障动态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监管工作进行实地评估,持续推进住房保障动态监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考核等重点工作。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保障性住房
一级事项 政策解读 二级事项 本级政策解读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开主体 蒋坊乡危改办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两微一端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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