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仍不彻底,极易出现新增黑臭水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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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仍不彻底,极易出现新增黑臭水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仍不彻底,极易出现新增黑臭水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邵水入河口断面、武冈小水村等国省考断面水质容易出现反复;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仍不彻底,极易出现新增黑臭水体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整改目标:通过开展污染防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提高国省考断面水质质量,改善农村水域环境质量。

  (二)整改措施:推进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对全县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摸排,坚持常态化监管,真正做到“发现一处、上报一处”,列入整治清单,积极开展整治,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城步县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对县域农村水环境全面开展了排查,经排查未发现黑臭水体。

  2、根据《邵阳市环境质量月报》公布的相关数据反映:城步县2025年1月至6月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城步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0日(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受理部门:城步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新田路108号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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