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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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18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环人事〔2020〕1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函〔2021〕67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湖南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

  http://sthjt.hunan.gov.cn/sthjt/xxgk/zdly/jdzf/zfgl/202107/t20210730_20023009.html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13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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