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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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深刻、不够透彻,对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任务认识不清,压力传导不到位;个别单位负责同志对邵阳市大气环境质量不能达标、资江流域锑污染等问题,强调客观原因过多,而对部门职责落实、控源降污、综合施策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未引起足够重视。 二、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三、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 (一)强化生态环境工作领导。我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牢记保护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24年以来,先后8次召开全县性的大会以及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城步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等2个文件的通知》、《关于印发<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全力推进我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二)推进生态文明学习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生态环保系列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健全完善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四)强化考核评价及结果应用。进一步完善县委常委联点联部门、县政府领导分线包干和县直部门责任人牵头包案的的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机制,按行业按部门牵头抓具体问题整改,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城步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受理部门:城步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7361415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新田路108号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其他行政职责 | 二级事项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
公开主体 |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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