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镇联合多部门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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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您好!按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规定,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在店外堆物、经营和作业,请您将出店经营的瓜果和物品收回店内。” 为根治出店、占道经营顽疾,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助力打造“精致小城·大美城步”,6月6日,儒林镇联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以新时代家园为起点,沿儒林大道主要干道,大力整治道路两侧临时摊点和各类商店占道经营、摆放物品及出店经营行为,同时拆除临街乱搭乱建钢架、木棚、晴雨棚等临时构(建)筑物。 整治现场,执法人员详细解读相关城镇管理法规政策,细说出店、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对行人、周边居民和城市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教育引导商户加强主人翁意识,树立文明经营理念,并督促商户立行立改,全面清理;对规劝引导无效的占道摊贩和出店经营户依法进行物品收缴、暂扣,确保教育深刻,成效显著。
“此次行动,坚决遵循‘劝导为主,执法为辅’的工作原则,确保整治行动有温度、有力度、有效果,切实提高经营者文明经营意识,营造整洁、优良的生活环境和营商环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杨立稳说。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 | 二级事项 |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儒林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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