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缴纳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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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关于限期缴纳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 告 经查实,下列单位2021年度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至今未缴,违反了《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现责令下列单位于2021年12月24日之前到县税务部门缴纳2021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逾期拒不缴纳,视为自动放弃,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将收回排污权指标,不予核发和换发排污许可证。 特此公告。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 2021年12月10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 | 二级事项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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