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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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是指参保人在不同地区之间流动就业时,将其失业保险关系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的过程。以下是关于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详细解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意味着,无论参保人在哪里工作,其失业保险权益都能够得到连续计算和保障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一级事项 失业保险服务 二级事项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公开主体 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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