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城步苗族自治县失业保险第一批一般企业稳岗返还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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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关于公布2023年度城步苗族自治县失业保险第一批一般企业稳岗返还信息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2023]58)的规定,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文件精神,经审核,2023年度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一批符合一般企业稳岗返还享受条件的单位共59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310-7日至10-11(共计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单位稳岗返还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城步苗族自治县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739-7355213

附件:2023稳岗返还公示第一期

城步苗族自治县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2023107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一级事项 失业保险服务 二级事项 稳岗补贴申领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2023年第一批稳岗返还公示》、《稳岗返还公示表》
公开主体 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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