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县西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促进社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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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西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促进社区安全稳定通讯员:蒋俊 吴拥军
连日来,城步县西岩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和《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了监督管理、学习教育、社区服务、心理疏导、结对帮扶有机融合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刑罚执行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司法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对西岩辖区内所有新入矫的矫正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进行心理测评,针对有需要的对象提供心理辅导。通过采取走访的方式,将服务延伸至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等层面,化解心理症结。“疏心”服务打通了矫正对象的心结,切实提高了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水平,帮助消除矫正的负面心理因素,增强社会适应能力,以健康积极的态度去面对未来的生活,重新回归社会。同时,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实地走访,与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家属、村(社区)干部等进行谈话。详细了解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重点询问有无重大家庭变故、矛盾纠纷等不利于矫正的异常情况,及时对个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总体稳定。 据悉,该司法所通过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的主动性,有效预防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对维护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完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在矫正对象2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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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一级事项 | 人民调解 | 二级事项 | 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人民调解法》、《湖南省人民调解条例》 | ||
公开主体 | 西岩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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