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限制资源资产转化为养老机构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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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事业单位腾出的办公用房、社区闲置公共服务用房、农村闲置村部和学校等闲置资源中适合开展养老服务的,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再不改变权属性质、确保建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招标、委托或公开竞争方式无偿或低偿委托民办养老服务组织运营。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二级事项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扶持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民政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便民服务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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