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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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养老院等级评定结果,基于星级创建补助。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养老机构,在评定周期内分别一次性补助3万元、5万元、10万元,星级提升的给予差额补助。补贴经费由各县(市)财政负责,市辖三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养老服务
一级事项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二级事项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扶持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城步县民政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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