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助残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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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经济困难的重度残疾老人、高龄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留守和空巢独居老人、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人到老人助残服务点就餐的,按4元每人一餐的标准补贴。所需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市辖三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养老服务
一级事项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二级事项 老年人补贴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城步县民政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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