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助残补贴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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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经济困难的重度残疾老人、高龄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留守和空巢独居老人、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人到老人助残服务点就餐的,按4元每人一餐的标准补贴。所需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市辖三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二级事项 | 老年人补贴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民政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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