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陪同申领居住证。申请时除提交申请人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包括监护关系证明以及监护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免收证件工本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户籍管理
一级事项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二级事项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城步县公安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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