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五项管理 ”督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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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五项管理 ”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督学责任区、乡镇联校、中小学校: 根据邵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五项管理 ”督导工作的通知》(邵政教督办〔2021〕1号)要求,为督促指导各督学责任区开展好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督导工作,确保“五项管理”督导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小学、初中、高中学校。 二、督导内容 (一)手机管理方面:管理学生带手机入校园行为,建立学生手机校内统一保管制度,管控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行为,教育引导学生使用手机等情况。 (二)睡眠管理方面:落实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规定,建立学生按时就寝制度,管控校外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加强网课平台和网络游戏监管,开展学生睡眠监测等情况。 (三)读物管理方面: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校园推荐图书质量把关,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等情况。 (四)作业管理方面:严控书面作业量、教师指导学生作业、批改学生作业等情况。 (五)体质管理方面: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 1 小时制度学生近视眼防控、落实体质健康测试制度等情况。 三、 工作与时间安排 从六月份开始,责任督学要灵活运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实行每月到校实地督导一次,并形成督导记录;要涵盖所有中小学校,并重点关注热点、难点学校。 督导结果纳入 2021 年学校绩效考评,具体分值以年终绩效考评方案为准。 四、相关要求 1.各督学责任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领会“五项管理”的精神实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立德树人教育工作;要将“五项管理”督导作为 2021 年责任督学的首要任务,纳入常态督导范畴,确保中小学校全覆盖;要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认真履行督导责任,规范督导行为,真实反映情况,精准提出指导意见,有效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要适时向县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请政府以适当方式公开“五项管理”督导结果,对落实工作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并启动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机制;要把督导结果做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2.各责任督学要合理确定督导的重点对象、重点时间、重点内容,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错峰督导,避免对常规教育教学秩序及特定群体形成不必要的干扰。每次入校督导均要将“五项管理”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对标对表查找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引导和督促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强化问题整改。 3.城步县教育局在官网公示“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并告知“互联网+教育督导”平台举报方式,具体举报方式为: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互动平台”模块→弹出菜单后点击“举报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
4.各督学责任区分别于 7 月 2 日和 11 月 2 日前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五项管理”督导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对各督学责任区“五项管理”的督导情况组织抽查。联系人:银德超,联系电话:15973279289,联系邮箱:184776411@qq.com。 附件:1.“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 2.“五项管理”督导推进情况统计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30日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 一级事项 | 教育督导 | 二级事项 | 学校督导评估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教育督导条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 ||
| 公开主体 |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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