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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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联校、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强化广大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根据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决定在2021年9月最后一周开展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学习未保法,护航花季行”。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1.主题活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强制约束力。届时省市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举行启动仪式。我县中小学要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中小学校要上好法治精品课,并采取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故事会、法治宣传栏、法治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解读,兴起学习宣传的热潮,引导广大青少年了解《未保法》的相关内容,增强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配合活动。各中小学校要持续开展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宣传教育和诚信主题实践活动。要安排专人加入“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县级工作群,组织落实“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大幅提升学生的参与率,通过网上竞答掌握法律常识、增强法治素养。要发挥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教师、高中阶段思想政治课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等人员的作用,打造主题鲜明、结构清晰、内容丰富、事例详实、表述流畅的法治精品课。10月10日前,各学校(含职中)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类别,分别推荐法治精品课教案1份(注明推荐类别、起草人姓名、手机号、所在学校、收件详细地址),发邮箱258089525@qq.com,联系人:张世洋,办公电话:0739-7368030。县教育局将择优向上推荐。 四、活动要求 集中开展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是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配合县司法部门开展工作。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科学制订宣传计划,精心组织各种活动,确保时间、内容和人员落实。各学校活动情况要形成电子材料(具体要求:情况总结600字以上,包含活动内容、参与学生人数等信息,附图片3-5张)于9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张世洋(邮箱:258089525@qq.com,办公电话:0739-7368030)。 “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县级工作群二维码: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9月7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校园安全 | 二级事项 | 校园安全管理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
公开主体 |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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