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校园餐”专项 整治20个根治问题清零行动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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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校园餐”专项整治20个根治问题清零行动要求的通知
以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为核心,全面排查“校园餐”关键环节存在的各类问题,通过精准施策、集中整治,确保20个重点根治问题实现清零,建立健全校园餐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全县校园餐质量安全水平。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1.根治学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包括学校未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印发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主体责任清单》规定的主体责任;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不力,未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三个一工作要求”(每学期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进行一次陪餐、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校长对《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应知应会20条》未全面了解掌握;学校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有欠缺,食堂食材采购管理不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长期存在,未得到及时解决;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经常,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学校食品安全监督不健全;食堂经营管理松懈,违规转包分包、托而不管,学生膳食经费管理存在“跑冒滴漏”等问题。 2.根治日常管理不落实问题。包括学校未按要求任命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无任命文件,或人员调整后未及时更新;未建立风险管控清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执行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等。 3.根治加工操作不规范问题。包括食堂工作人员不按规范加工操作,晨检不落实,加工操作时戴首饰、不着工作服、不戴工作帽和口罩;食堂各类设施器具混用,生熟不分、荤素不分;留样不规范,留样容器不符合要求,留样量不足,留样柜未上锁,未及时记录留样信息及责任人签名;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专业素养和卫生习惯差等。 4.根治“三防”设施不完善问题。包括学校食堂“三防”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对外通道无挡鼠板、防蝇设施,下水道无篦子,操作间天花板吊顶残缺,灭蝇灯无蝇虫收集装置;校内商店、饮用水机房无“三防”设施等。 5.根治清洗消毒不达标问题。包括学校食堂复用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不合格,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大肠杆菌超标;大型餐具未消毒等。 6.根治采购验收不严格问题。包括食堂采购索证索票不全,查验记录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未要求供货方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食品检测报告,未建立台账;对食材质量缺乏查验,不能辨识食材质量及安全风险;货物、货量、货质不相符;采购使用学校食堂禁止加工食用的食材、食品添加剂等。 7.根治食材贮存不规范问题。包括冷藏冷冻柜无温度显示,生熟荤素食材混放,食品储存未离地隔墙,未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食品添加剂未做到专人专柜保管、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等。 8.根治操作间卫生状况差问题。包括布局不合理,工作环境差,地面不洁净、有积水和油污,通风条件不佳等。 9.根治从学校食堂牟利问题。包括学校食堂未坚持公益性原则,供餐价格不合理、未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学校或食堂托管企业从食堂牟利等。 10.根治挤占挪用贪污膳食经费问题。包括违规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公款私存,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费用;与食材供应商勾结套取、虚报学校膳食经费等。 11.根治学校伙食质量差问题。包括自营食堂、托管食堂直接成本低于伙食费规定标准、营养不达标;教师伙食经费挤占学生伙食经费问题;食材以次充好;师生家长满意度低等。 12.根治营改资金违规使用。包括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甚至出现反弹;食堂工友工资财政保障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未将食堂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套取冒领、挤占挪用、克扣截留、贪污侵占营改补助资金;营改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清算制度不落实、数据不真实等。 13.根治招投标不规范。包括虚假招投标、违规确定食材供应商、虚假应标、围标串标、违法转包;未建立准入退出机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插手、干预招投标,集中采购滋生集中腐败等。 14.根治财务管理不符合要求。包括未纳入学校统一管理;账目不清、记账不及时;不使用合规票据,违规白条入账;学生伙食费直接交给餐饮公司等。 15.根治陪餐制度未落实问题。包括未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家长代表陪餐制,无陪餐记录,陪餐不按规定自交费用,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等。 16.根治家长监督作用未得到发挥问题。包括未建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未充分保障家长参与招标采购、陪餐用餐、质量评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等重大事项监督,未实行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随机检查制度;未畅通家长委员会向主管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直送问题渠道;未建立及时处置和反馈办理情况工作机制;没有开展家长志愿者“监厨帮厨”工作等。 17.根治责任督学监督缺位问题。包括责任督学未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相关指标动态清零作为督导重点;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未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等。 18.根治信息公示不透明问题。包括未在食堂就餐区等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经营许可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主要食品原料及进货来源、供餐单位、伙食费收费标准、每周带量食谱、食材价格等信息;营改计划学校未定期公示受益学生名单和人数(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食品原辅材料采购情况、带量带价食谱;未按时在全国营改系统中上报准确信息等。 19.根治信息化管理滞后问题。包括“互联网+明厨亮灶”未实现全覆盖,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未互联互通,校外供餐单位未接入;数字监管平台建设未推进;食堂信息化建设中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 20.根治“智慧食堂”未使用问题。包括系统功能未充分利用,管理人员操作不熟练;平台数据未能实时更新,与相关部门信息未互联互通;建设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资源浪费等现象。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6月30日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 一级事项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二级事项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教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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