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的工作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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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的工作提示函
各包保学校的县级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整治实效,切实防范各类风险隐患,根据邵阳市委、市政府校园餐专项整治紧急调度会议精神及省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各县包保领导每半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确保监督节奏严密、推进有力。请各位县级包保领导务必于5月30日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所包保学校开展全覆盖、穿透式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督查过程中,要围绕以下二十个重点方面深入开展检查: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健全制度与人员配备 各学校要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明确其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同时,按月规范结算餐费,详细做好账目及台账记录,确保财务收支清晰、可查。 (二)严格采购制度执行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确保食品从采购到加工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食材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质量执行,杜绝采购不符合要求的食材。 二、强化校长责任担当 校长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学期要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食堂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一次陪餐活动,亲身感受学生用餐体验;组织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广泛听取师生和家长的意见。此外,校长要深入学习并熟练掌握《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应知应会20条》,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规范日常管理工作 (一)完善管控记录 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记录台账完整、真实、准确。坚决杜绝以“零问题”形式敷衍上报、走过场的现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 (二)严格食材留样 严格按照每餐留样要求,对每品种食材留样不少于125克(按实际称重),保留时间不低于48小时。留样食品要清晰标注日期(精确到分钟)、餐次、名称等信息,实行专柜专用、专人管理,并做好留样记录和双人签字。 四、规范食品加工操作 加工过程要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设置荤素洗菜池隔板,刀具、砧板及容器要分类使用并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加工安全。 五、完善“三防”设施建设 确保挡鼠板、灭蚊灯、纱窗门窗、下水道篦子等“三防”设施设置规范且正常运行。餐食出锅后要使用密闭容器盛装,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六、加强清洗消毒工作 餐具、饮具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并详细记录精确到分钟的操作时间。定期对清洗消毒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餐具饮具卫生达标。 七、严格采购验收流程 (一)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严格执行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票相符。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和管理,确保食材来源可靠、质量安全。 (二)杜绝问题食材 严禁采购发芽发黑土豆、淋巴肉、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问题食材。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采购食材,杜绝深加工食品、三高食品以及冷冻食品进入校园食堂。 八、规范食材贮存管理 食材要分类存放、隔墙离地,贮存条件要符合相应的温度、湿度等要求。定期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防止过期食品流入餐桌。 九、改善食堂卫生环境 保持食堂内部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存放私人物品或无关物品。厨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个人卫生规范,佩戴工作服、帽、手套,不得佩戴饰品,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十、落实陪餐制度要求 (一)规范陪餐行为 学校教师要严格执行与学生同菜、同价、同餐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后勤人员及教师子弟就餐要及时缴费,不得特殊化。 (二)完善陪餐记录 陪餐记录要真实、完整、可查,陪餐安排表要提前公示。在食堂打餐窗口粘贴外来人员陪餐缴费二维码,方便缴费管理。 十一、发挥家长监督作用 依规成立由家长组成的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并按月开展工作,留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加强学校与家长委员会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校园餐监督工作。 十二、强化责任督学监督 责任督学要定期到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学校整改。建立问题跟踪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十三、推进信息公示透明 及时、全面地公示校园餐相关信息,包括膳食资金使用信息、食材采购信息、带量带价食谱等。同时,落实“省、市、县、校”四级举报电话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确保“互联网 + 明厨亮灶”系统稳定运行,及时发现和纠正食材留样不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问题。推动“智慧食堂”系统全面融入日常供餐流程,实现食材采购、资金使用、结算等环节的智能化监管。 十五、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校园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十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储存、加工及卫生操作流程的掌握程度,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十七、保障供餐质量标准 依据带量带价食谱严格核对实际食材配置情况,确保落实“三菜一汤”食谱要求。保证食材新鲜、安全、达标,坚决杜绝农村小规模学校“偷工减料”或早晚餐挤占营养餐的现象。 十八、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 学校要每月组织师生及家长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汇总测评结果。参与人数不少于全校师生总数的 15%,邀请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参与测评,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校园餐工作。 请各位领导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督促学校进一步细化各项措施,明确每一个工作步骤与具体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将任务精准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通过以上有力举措,推动“校园餐”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附件1:“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入校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工作委员会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 一级事项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二级事项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教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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