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生阅读工作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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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生阅读工作的通 知
各督学责任区、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23〕1号)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决定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县所有学校开设阅读课程,所有班级设立图书角,所有学生日均课外阅读不少于30分钟。到2026年底,形成“校校有品牌、班班有书屋、人人有书单”的全域中小学生阅读格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营造全员阅读生态 突破“阅读指导是语文教师专属”的传统观念,构建“全科教师参与、家校社协同”的阅读生态。各学科教师应结合本学科特点开发跨学科阅读课程,如数学史话、科学小品文等,实现知识融合。借助校园媒体矩阵(橱窗板报、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开设“每日荐书”专栏,利用晨读、班队会等时段开展“好书分享”活动。制定教师阅读成长规划,实施教师“共读计划”,每学期至少研读2本教育专著。家长学校要开设“亲子共读”专题,通过师生共读、亲子共读,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二、构建多维阅读空间 实施“阅读空间升级计划”,集中力量建好图书馆、阅览室、共享书屋、班级读书角等,2025年底,每个班级均要设立“漂流书角”。设置开放式阅读驿站,利用走廊、楼梯等空间打造“身边的阅读圈”。引导家庭、社区积极参与阅读资源建设,积极探索数字化阅读空间建设,有条件的可以配备智能借还系统和阅读数据分析平台,拓展学生的阅读空间。 三、明确阅读具体目标 结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内容,明确中小学生阅读篇目和阅读量。 阅读篇目:小学阶段学生必须背诵优秀诗文60篇(段);初中阶段学生必须背诵优秀诗文80篇(段)。各学校可结合教材安排的古诗词及《语文课程标准附录》推荐的必背古诗词,依据学生积累情况,在符合作业管理的基础上,适时补充推荐必须背诵的优秀诗文。 阅读量:课外阅读量实行“阶梯式”目标管理,根据语文课程标准要求“第一学段(一、二年级):学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第二学段(三、四年级):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40万字;第三学段(五、六年级):学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0万字;第四学段(七-九年级):学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260万字”。各学校要推荐适合学生阅读的课外书籍,科学安排读背时间。 四、强化师资专业能力 实施“阅读领航工程”,在上级部门统筹指导下,建立健全“市-县-校”三级培训体系。加强阅读教学“种子教师”培养工作,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骨干教师研修班和全员轮训,聚焦“阅读教学设计”,抓好校本教研。推行“校长读书会”制度,开展教师“读书沙龙”“教学比武”等活动,不断增强教师群体的阅读素养和阅读知识储备,打造一支不断发展壮大且热衷于中小学阅读指导的生力军,增强辐射带动效应。到2025年底,各中小学校至少要培养1-2名阅读名师,初步形成阅读教学、整本书阅读的名师群体,打造一批优质阅读示范课例。 五、健全阅读课程体系 各中小学校要健全校本化阅读课程体系,将“整书阅读指导”纳入课程管理,具体做到“三个确保”和“六个一”。 三个确保:确保每天有一定的阅读时间,确保每生有一定的阅读量,确保每周有一节教师进班的阅读课。双休日和寒暑假放假前,要向学生布置适量的阅读任务。 六个一:每校建设不少于一个开放式的阅读区域,每个班级建设一个图书角,每个年级成立一个阅读社团,每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基于整本阅读指导的课堂教学研究活动,每校每学年开展一次为期不少于一个月的读书节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综合性大阅读成果展示活动。 六、不断丰富阅读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注重突出阅读主题,拓展阅读内容,创新阅读形式,丰富阅读活动。每学年开展读书节活动,通过倡议书、诵读展示、颁奖、节目展演等形式,激发师生读书热情。学年中组织读书推介会、少年讲书人、家庭阅读马拉松、读书知识竞赛、课本剧展演、师生阅读笔记展示等活动,开展成语熟记、名言名句积累、古诗词诵读达标比赛,扩大阅读影响范围。学年末进行书香班级、读书好少年和书香家庭评比,激发师生和家长课外阅读的兴趣。 七、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各督学责任区、中小学校要将阅读课程建设科学地纳入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日常管理中,建立区域性中小学课外阅读评价体系。要做到学初有布置、期中有督促、计划有落实、活动有总结、期末有通报。要开展阅读教学实践骨干教师评选,表扬一批优秀阅读骨干教师。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学生阅读成长档案,建立阅读成果转化机制,将优秀阅读笔记、书评文章汇编成册,举办学生原创作品展示活动。 八、建立长效推进机制 县教育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基教、教研、督导等部门负责人和各督学责任区主任督学、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阅读教育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县域内中小学阅读教育的顶层设计、实施指导、过程评价等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好每学期阅读计划和阅读活动方案,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对进入校园的各类读物,坚持“凡进必审”“凡用必审”,选择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内容审核能力强的正规发行单位,保障图书质量和内容安全。鼓励师生选择具有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进行书籍订购。及时总结阅读工作的好做法及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附件:2025年全县中小学读书行动系列活动安排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2025年全县中小学读书行动系列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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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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