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5 年暑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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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城双减办发〔20251

 

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5 年暑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双减”办各成员单位、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学校、督学责任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现将《城步苗族自治县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5 年暑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城步苗族自治县“双减”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代章)

                       202579

 

 

 

城步苗族自治县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5

暑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深化“双减”成果,提升校外培训质量,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培训方向,规范培训行为。实现“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基本禁绝、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现象显著减少,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基本消除,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培训材料管理、从业人员等办学行为明显规范,重大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共同营造良好育人生态。

二、组织安排

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5 年暑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问:曾  艺(县委副书记、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双减”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王章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教育工委第一副书记、县“双减”工作协调小组第一副组长)

  长:唐  斌(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双减”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

副组长:杨湘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双减”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

于小勇(县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县“双减”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员:各“双减”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育局基教股;办公室主任由于小勇兼任,办公室成员:彭启佳、杨旭辉、唐毅勇、银德超、肖高平、唐  龙。

为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执法检查,同时组建城步苗族自治县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5年暑期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小组。

  长:杨湘平(兼任)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双减”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

副组长:于小勇 (县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县“双减”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员:

县教育局:彭启佳、银德超、肖高平、曹  俊、杨立果、唐 龙

县市监局:陈紫玲

县公安局:刘基奇

县消防救援大队:李悦

县住建局:陈海林

县文旅广体局:肖 丹  兰万友

西岩镇:于宗源

“四不两直”“日查+夜查”明察暗访巡查组:

组长:彭启佳  

成员:肖高平、唐  龙、杨辉文

三、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和范围

时间:202577-2025831

范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涉嫌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场所和个人。

四、整治任务

(一)依法依规严查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等方式,严防无证无照非法培训招生、违规分设教学点、非学科类机构超范围违规开展学科类补习和竞赛活动。严防以“一对一”“一对多”“众筹私教”或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研学、夏令营、家教、校外托管、思维训练、书吧、AI自习室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培训。严查校外托管、AI自习室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或辅导、统一考试、布置、批改作业。严查各种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特别是针对群众举报、舆情监测等渠道反映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问题线索,及时认真核查处置。

(二)严查重罚在职教师违规培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各中小学校长是直接负责人。按照《湖南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实施方案》(湘教发〔201650号)要求,执法与执纪相结合,严肃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行为;同时强化竞赛活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举办、参与竞赛。学校不得出租校舍场地给予他人违规补课。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坚决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督促指导培训机构按照《校外培训机构暑假期间自查自纠负面清单》在暑假班开班前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责任,营业期间每2小时务必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暑假培训前期,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文旅广体、消防、住建、公安、市监等部门对培训机构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照《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查是否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防火隔离是否到位;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是否未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及标识,疏散指示灯是否损坏、灭火器是否遮挡、消防栓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电气线路和设备是否老化;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应急疏散演练是否正常开展;培训场所是否设置在居民住宅楼、地下室、半地下室、违章建筑、老旧危房、6层及以上楼层,是否有消防许可和房屋安全鉴定相关材料;监控是否覆盖到位且主要部位监控保存时间是否达到90天,专职安保是否持证且营业时段在岗,“物防八大件”是否配置到位。是否使用存在安全、环保和卫生健康隐患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开展培训,是否落实日常消毒、通风措施,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是否违动火作业。对场地、设施、消防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

(四)严格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全面落实培训机构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党建指导员务必在七月和八月分别到机构进行党建工作指导一次以上,加强机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机构的党员及时转入对应支部,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监督机构坚持诚信守法、端正培训思想、严格内部管理、规范从业行为,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校外培训全过程各方面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机构合理定价,并将培训收费项目、标准、证照、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教师资质、退费规则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全面引导家长使用 APP 进行购课,严格落实预收费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且≦5000元,或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预收费全额纳入教育行政部门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规范、培训材料管理、单次培训时长≦90分钟、晚8点半前结束培训、广告宣传管理各项规定,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和教授童小学阶段的课程。开展暑期专项审查,对资质、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从业行为人员一律辞退、未经审定的教材或含有不良内容的教学材料一律停用,确保机构规范运营。严禁AI教学内容未审营业。

五、工作要求

1、全面部署。坚持“双减”政策方向不变、力度只增不减。召开城步苗族自治县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5 年暑期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制定暑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治理任务和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工作举措。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分类进行治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置。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治理工作合力。暑假培训前期,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文旅广体、发改、消防、住建、公安等部门对培训机构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和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暑假期间,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两次联合执法行动,全面关停取缔证照不全机构,依法依规查处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和在职教师参与违规培训,同时县教育局每周将常态化开展暗访巡查两次以上,不断深化校外培训治理。

3、加强宣传。通过发布《2025年暑期校外培训致城步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城步规范校外培训管理工作告知书》,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城步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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