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秋季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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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秋季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收费管理,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全县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643号)和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秋季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邵市发改价费〔2024〕1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中小学校务必在许可的收费范围内,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规范代收费行为,如有违反,将严肃查处。 (此页无正文)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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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教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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