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茅坪中心小学重点工作督导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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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茅坪中心小学重点工作督导的 通 知
茅坪中心小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点工作督导的通知》(城政教督办〔2023〕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督导,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执行力,县督导办于9月份对茅坪中心小学进行重点督导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安排
1.督导内容。督导组将对各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党建暨意识形态、教研教改、校园综治安全、“五项管理”、“双减”、清廉建设、师德师风、财务管理、食品安全、营养餐落实、校园文化建设、上级部门政策落地等工作的进行督导。 2.督导方式。督导组通过校园巡视、课堂观察、资料查阅、问卷调查、座谈访谈五类督导方式,全面了解各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不定点抽查的方式到学校进行实地督导。 二、督导要求 1.持证督导。督导组实施督导工作时,都应出示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督导工作证。 2.督前培训。督导组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每次下学校检查前必须由组长组织开展培训,明确成员督导任务,认真学习文件,领悟检查内容,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公平公正。要求督导组人员做到公平、公正,不能携带私人情绪,实事求是根据检查情况填写督导表,根据发现问题提出中肯意见。 4.结果运用。对督导情况进行全县通报,通报中学校工作开展情况点到人、点到事;茅坪督学责任区根据督导结果做好“回头看”工作。 5.严明作风。督导组在实施督导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省委九项、市委十项规定及“约法三章”相关要求,不得接受学校的宴请和提供的各种招待与礼品礼金等;不得影响被督导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附件:重点工作督导情况记载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重点工作督导情况登记表1-1
重点督导工作情况登记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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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教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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