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勾选工作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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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 实名制勾选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填报我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数据的通知》文件精神, 为做好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全,现将我县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勾选工作督导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管理,准确掌握学生信息,防止虚报,杜绝冒领营养改善补助资金行为。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杨章锟 成员:杨秋娥 刘宗成 曹俊 吕在娟 全县各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校长 三、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1日-12日 四、督查对象 全县各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 五、检查方式 1、各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校长组织自查自纠:根据“实名制信息系统”受益学生统计报表严格核查学生人数,坚决杜绝多报、虚报问题,同时确保不出现漏报、少报现象,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教育局检查组在全县各乡镇随机抽查一所学校:学校是否有学生实名制基本信息数据管理系统,是否建立学生数据信息纸质和电子文档;是否定期公示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人数,人数与上报人数是否一致,是否有多报、虚报现象;是否做好变动学生管理及流动学生的跟踪记录,及时上报更新数据。 六、工作要求 1、各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严格做好自查自纠。 2、检查人员要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3、各乡镇检查学校随机抽选,检查行程由组长定,各组要严格核查,掌握真实数据,杜绝搞形式主义。 4、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接受宴请,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给学校增加负担。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学生营养改善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二级事项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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