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费:住宅 70元/件 、非住宅 520元/件 ,每增加一本权证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证
转让手续费:(一)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4元,其中:首次交易的房改房每平方米1元。新建商品住宅的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交易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二)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计税价格的一定比例计收。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房为0.5%,由转让方承担;存量房为1%,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交易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每宗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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