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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成功办结首例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
发布时间:2017-06-14 信息来源:司法局 作者:杨沛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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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2日下午,城步县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在该县公安局干警的协助下,将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肖某押送邵阳市看守所,并办理好相关移交手续。城步首例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成功办结。

社区服刑人员肖某,女,2016年因偷越国境罪被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年8月15日在城步司法局西岩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2017年1月开始,该服刑人员不按要求到司法所报到和学习,经多次催促,总以各种理由搪塞,脱离监管,被该县司法局给予三次警告仍不改正。2017年6月2日,该县司法局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书面建议。2017年6月7日,该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罪犯肖某宣告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对罪犯肖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城步司法局收到裁定书后,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的指导下,立即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协调,于6月12日上午将罪犯肖某抓获并于当日下午送交邵阳市看守所。该县首例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成功办结。

这是城步司法局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落实社区矫正行为规范,警示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意识的一项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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