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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按新规执行运输车辆检测
发布时间:2016-03-23 信息来源:城步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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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城步站3月23日讯(通讯员 贺帅兰 方刚)3月22日,笔者从城步交通局运输管理所获悉,该县将按新规执行运输车辆检测。

  根据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没有取消,只是取消了强制检测和备案政策,将车辆维护周期由原来的强制要求改为由经营者自行确定。二级维护需要做,而且必须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严格监督。

  据该所负责人介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诸多亮点:一是厘清了车辆技术管理职责。明确道路运输经营者是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是车辆维护修理的实施主体,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检测评定的结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强化了市场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地提升了车辆基本技术条件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进行了车辆技术管理创新。将车辆维护周期由统一硬性规定改为由经营者自行确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再对二级维护车辆进行备案和签章。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其它运输车辆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客车、危货运输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应委托车籍所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可以委托运输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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