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02 信息来源:城步县新闻网 作者:
分享到:
红网城步站7月2日讯(通讯员王凌云)7月1日,从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获悉,该县民政、财政两部门联合发文,确定下拨80万元支持因“5.18”系列洪灾倒损住房的农户恢复重建家园。
据悉,此次的灾后房屋重建救助标准是重建户10000元/户,维修户为1000元/户。救助对象经过本人申请、村委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张榜公示等阳光程序进行核定。上报本人申请、受灾时照片、村委调查材料、群众评议记录、张榜公示照片、乡镇审核意见、竣工照片等材料作为申请该项救助资金的依据。本次救助工作将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县民政局、县财政局验收合格后,救助资金将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进行打卡发放,确保救助资金安全及时有效发放到受灾者手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