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4-19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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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停止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登记指纹信息办理。通过积极筹备和广泛宣传,我县于4月16日正式启动指纹身份证办理工作。当天,不少群众在县公安局办证大厅就办证费用、未过期二代身份证使用等问题进行询问,民警的耐心答复赢得了办证群众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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