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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民政、退役军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药品监督管理、石油、盐务、县志、专家顾问等工作;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乡村振兴、畜牧、森林防火、防汛、奶业发展、移民、农机、气象、农经、供销、农口企业等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农经服务站、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发电公司。
联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县工商联、县党史研究室、县档案馆、县新华书店、县盐业公司;分管联系县残联、县气象局、国电巫水公司、县供销联社、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湖南省南山种畜牧草良种繁殖场。
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