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违法停车抓拍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5 信息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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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队将在以下点位启用电子设备对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录入系统予以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及启用日期

1.公示日期: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3日

2.启用日期:2024年3月24日00时

二、违停抓拍设备设置点位

点位名称

抓拍路口路段

儒林大道湘西南市场门口

儒林大道湘西南市场门口路段

儒林大道与兴业路口南

儒林大道与兴业路交叉路口、湘西南市场门口路段、汽车北站路段

儒林大道与民族大道交叉口北

儒林大道与民族大道东南西北路口、儒林大道与民族大道交叉

口北至糖厂路段

城东路与中心路十字路口北

城东路

城东路与中心路十字路口西

城东路

儒林大道儒林大桥路段

儒林大道人民医院路段、儒林大桥及红旗小学南湖校区入口路段

儒林大道与八角路交叉口南

儒林大道与八角路交叉口南西北、儒林大道八角路口南北各100米。

城东机关幼儿园路段

城东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及交叉口东南西北各100米

儒林大道与城南路十字路口西

儒林大道与城南路交叉口及交叉口东南西北各100米

南山大道与新田路交叉口北

南山大道与新田路交叉口及交叉口东南西北各100米

南山大道象山龙园小区路段

南山大道象山龙园小区路段

新田路与城东路交叉路口

新田路、城东路

城东路希望小学路段

城东路希望小学路段

三、违停时长

1、严管路段停车超过3分钟的(包含3分钟)。

2、非严管路段停车超过10分钟的(包含10分钟)。

3、其他违停情形查处时间按相关条例实施。

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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