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9 信息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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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区域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向社会公告:
序号 |
地点 |
记录违法行为类别 |
1 |
省道248线100公里70米 |
压线 |
2 |
国道356线1484公里310米 |
压线 |
3 |
国道356线城步辖区路段 |
超速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5日为公告期,2024年4月6日起开始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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