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边溪安置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9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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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边溪安置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边溪安置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DLCB202218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

01

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边溪安置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

1063623.32

详见采购文件

10600.00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安全员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截图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内注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212 9日至2022 12 1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14: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都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步分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民族商业街13单元710) (指定地址)

3.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②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③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公告期内);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⑤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月度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⑥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4、本项目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同时向确定参加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 12 23  9 30 (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 12  23  9 30 (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湖南都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步分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民族商业街13单元71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s://admin.shaoyang.gov.cn/chengbu/index.shtml)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城步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

3)联系人:傅先生                     

4)电话:18166133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都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步分公司

2)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民族商业街13单元710

3)联系人:蒋女士                      

4)邮编: 422500

5)电话:13786954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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