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 号)和《邵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 |
整改目标 |
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整改措施 |
一、制定项目责任清单。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指挥部,根据项目开工时间、工期和完成时间节点,制定倒排工期表和责任清单,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领导等。 二、强化监督管理。每月调度2次以上;每天安排人员专门下沉至工地现场,跟踪检查督导;每周组织项目业主、监理、施工方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周施工情况(含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投资控制等)、存在问题、处理措施、下步计划等进行综合分析、讨论,并安排下周工作计划。 三、施工保障 1.施工单位依法依规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2.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和资金到位,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要求施工单位以整治目标为完成节点,制定倒排工期表(月、周工期表)并严格执行到位。 4.施工单位要合理组织施工,采取平行施工、加班加点等方式。 5.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 |
整改成效 |
截止2022年9月15日我县最后2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调试,排放标准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及以上。目前,我县6个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各镇域内的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将达到80%以上,可实现对所属乡镇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城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
受理部门: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7362984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南路409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