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5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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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扶办联〔2020〕10号
关于调整使用结余退回扶贫项目资金的
通 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单位:
为确保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及时发挥效益,经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研究,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部分以前年度扶贫项目报账结余退回资金予以调整使用。
一、本次调整使用的项目计划资金共计560.2382万元,具体调整项目见后附表。
二、调整安排的项目主要为村组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到位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城步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 政 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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