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_统计数据_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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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发布时间:
城步苗族自治县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县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全县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22791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0633人相比,减少22722人,减少比例9.07%,年平均增长率为-0.95%。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77982户,集体户785户,家庭户人口为223674人,集体户人口为423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95人。 三、分乡镇常住人口 12个乡镇中,人口超过5万人的乡镇为儒林镇;在1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乡镇有6个,分别为西岩镇、丹口镇、茅坪镇、金紫乡、汀坪乡、白毛坪乡;1万人以下的乡镇有5个,分别为五团镇、长安营镇、蒋坊乡、兰蓉乡、威溪乡。 表1-1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注 释: [1] 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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