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5-06-16 信息来源:药监局 作者:
 
全县共有餐饮单位318家(新办餐饮许可单位27家),其中大型餐厅3家,中型3家,小型128家,快餐店23家,小吃店67家,饮品店6家,食堂88家(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堂81家)。

(一)开展了“两节”、“两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在元旦、春节,县人大、政协节日及会议期间,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对全县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家宴监管,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特别是春节前深入到各乡镇协管站就“两节”期间的农村家庭自办宴席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对大型活动聚餐和“年夜饭”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对10桌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和5桌以上的家庭“年夜饭”订餐,统一实行登记管理,并督促餐饮单位认真落实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切实强化重大活动和年夜饭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与承办年夜饭的3家餐饮单位签订《年夜饭餐饮安全承诺书》,确保了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给广大市民朋友们一个健康的就餐环境。

(二)重点开展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春季开学后的一周时间,抽调4名执法人员对全县学校食堂(包括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是学校认真对本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大多数学校及时上交了食品安全自查表。二是检查组深入学校食堂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的方法开展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主要查看学校校(园)长是否是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学校食堂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食堂的布局和各项卫生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食品原料采购是否索证索票验收有台账、操作过程是否规范等重点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检查。

(三)开展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3月份以来,我局对县城的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县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等餐饮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肉类产品、生姜等食品原料采购,是否索证索票登记、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加工用具生熟分开、食用油的使用情况和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去向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查看食品原料、调味品、食用油等产品的标签标识,对无QS认证、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食用油的采购量和用量情况不相符、没有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去向不清这些现象进行重点调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放心食品。

  (四)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等级公示制度。全县共有餐饮单位295家,量化分级管理单位259家,达到A级的12家,达到B级的166家,C级81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其他36家正为新办单位暂未评定。对达到C级以上的餐饮单位全部按照平脸、笑脸和大笑进行了等级公示,公示率达100%。

  上半年我局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2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7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数36台次,发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的通知书》18份,《责令改正通知书》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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