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吴旭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1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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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政人〔2016〕2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旭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城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吴旭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正东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兰立平同志任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吴跃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欧阳铭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于小勇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

肖安平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

陈郁青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

龚芳艳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

杨章锟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

杨红旗同志任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焕权同志任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阳世华同志任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红同志任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袁德龙同志任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唐雁同志任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段艺同志任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吕扬德同志任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张子能同志任县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旭初同志任县民族宗教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东军同志任县民族宗教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月来同志任县民族宗教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承贵同志任县民族宗教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戴明优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畜牧局副局长职务;

肖敦旺同志任县农业局副局长;

蒋松青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唐武杰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舒善正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夏叶平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杨慧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周香成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周光明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杨旭炜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唐邵宏同志任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刘图淼同志任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曾志锋同志任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肖明利同志任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黄成树同志任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杨进德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永晖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生利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文忠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满姣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肖阳同志任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梓柏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戴超刚同志任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肖利峰同志任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吕扬谦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振宇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小凤同志任县政务中心副主任;

钟永良同志任县供销联社副主任;

杨文任同志任县供销联社副主任;

杨正清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胡秋凤同志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副站长;

江冠健同志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副站长。

免去罗德成同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曹德平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德利同志县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清明同志县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志宏同志县市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秦生同志县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蒙新春同志县供销联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邦叶同志县政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龙少辉同志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海波同志县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欧阳晓薇同志县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殷彩萍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伍德良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学平同志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爱民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闫光春同志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卢本科同志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石叶成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宏志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白艳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撤并与调整,谢国和同志县物价局副局长,易公民同志县物价局副局长,吴跃明同志县物价局副局长,杨永清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杨国奇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杨文武同志县科技局副局长,饶兴友同志县地震局副局长,于小勇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陈郁青同志县科技局副局长,杨章锟同志县科技局副局长,肖安平同志县粮食局副局长,肖辉煌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陈纪党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潘志平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杨焕权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唐雁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杨红旗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袁德龙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阳世华同志县粮食局副局长,吕扬德同志县商业行管办副主任,杨开社同志县商业行管办副主任,方旭初同志县民宗局副局长,杨东军同志县民宗局副局长,吴高峰同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周莉兰同志县方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雷承贵同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蒋松青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唐武杰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周香成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舒善正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周光明同志县计生局副局长,夏叶平同志县计生局副局长,杨慧同志县计生局副局长,丁湘华同志县计生局副局长,李方同志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局局长,戴兰英同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陈辉同志县安监局副局长,唐邵宏同志县环保局副局长,刘图淼同志县环保局副局长,黄成树同志县环保局副局长,杨进德同志县工商局副局长,杨永晖同志县工商局副局长,何生利同志县工商局副局长,陈文忠同志县县工商局副局长,刘满姣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肖阳同志县质监局副局长,申石叶同志县质监局副局长等47名同志原任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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