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桃林村1、2组滑坡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5-11 信息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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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审字[2020]4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桃林村12组滑坡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桃林村12组滑坡治理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由湖南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编制的《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桃林村12组滑坡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规[]字第[2019]013号)和《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桃林村12组滑坡治理项目预审意见》(城自然资预审字[2019]17号)等资料收悉。为恢复丹口镇桃林村12组滑坡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消除滑坡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同意实施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桃林村12组滑坡治理项目,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桃林村12组滑坡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020-430529-77-01-001378

二、项目建设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桃林村12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涉及土地36668.5平方米,村民22户。对滑坡区0.16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地质测绘;建设两级抗滑挡墙300米;削坡减载土石方13000立方米,格构护坡4000平方米加生物植草护坡6000平方米;在滑坡后缘积极两侧修筑截水沟510米,在坡面及滑坡前缘修筑导排水沟240米;建设滑坡变形监测点5个。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来源:估算总投资299.6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提前下达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26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期限:建设工期为10个月。

六、工程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据本批复文件依法办理相关开工报建手续。

八、请每月10日前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http://www.hntzxm.gov.cn/portal/)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九、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121

抄送:  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   

丹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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