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信息来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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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发动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现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信箱、邮箱予以公布。

1、电话举报:公民直接拨打电话举报:0739-7360110(县扫黑办),0739-7361252(县公安局扫黑办)。

2、信件举报:公民可通过信件邮寄的方式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至县扫黑办(县行政中心7栋三楼)或县公安局扫黑办,邮骗:422500;或者将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2316608293@qq.comcbsaoheiban@foxmail.com(县扫黑办)cbgashb@163.com(县公安局扫黑办)。

3、现场举报:公民可直接到县扫黑办或公安机关或向公安民警当面举报以及其他方式举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城步苗族自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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